一些商家为了走“发展捷径”,打起了傍名牌主意。借助市场有影响力的品牌,给自己的店铺,给自己的产品,取一个“相似的名字”,让消费者因为粗心大意,而落入陷阱。比如,市场上有傍“蓝月亮”的“蓝月壳”,有傍“超能洗衣粉”的“超熊洗衣粉”。在笔者居住的小县城,有一家当地创业者创办的“爱婴坊”母乳用品销售中心,这家企业相当红火。于是,一夜之间,小县城处处都是高仿的母乳用品销售中心,什么“爱婴岛”、“爱婴房”、“爱婴方”也就出现了,字体是一样的,颜色是一样的。关键的是,还没有办法维权。
为防止别人恶意抢注相同、近似商标,很多企业在商标注册上“山寨”了自己。
近日,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大白兔注册了十几个近似商标:有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小白兔、金兔、银兔……
五粮液共持有2064个商标,除了众人所知的“五粮液”,还注册了“六粮液”、“七粮液”、“八粮液”等。在商标国际分类“33”类之下,该公司还注册了“五粮液酒圣”、“五粮液安乐泉”、“五粮液奋进塔”、“五粮液诚信碑”、“五粮液芝麻开花节节高”、“五粮液参天大树”等商标等商标。此外,还注册了以各省简称为前缀的“五粮液”变种,比如“甘粮液”、“京粮液”、“贵粮液”、“陕粮液”等。
小米注册了“大米”、“蓝米”、“黑米”、“紫米”、“橙米”、“绿米”、“黄米”、“桔米”等商标。
阿里巴巴注册了“阿里爸爸”、“阿里妈妈、“阿里姐姐”、“阿里妹妹”、“阿里姑姑”、“阿里叔叔”、“阿里哥哥”、“阿里弟弟”等商标。
老干妈注册了“老干爹”、“老干娘”、“老干爸”、“干儿子”、“干儿女”、“老姨妈”等商标。
很多人会将这些商标误认为是“山寨商标”。 据了解,一些名牌企业注册了大量“自己山寨自己”的商标,其实都没有任何用处,自己并不使用“自己山寨自己”的商标,只是存储起来,目的在于“自己不使用”,“别人也不能使用”。这种智慧里透露出更多的是现实无奈。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介绍,这些所谓“山寨商标”,是企业自己注册的防御性商标。此举是企业为了避免给自己的主品牌造成干扰,同时也为了避免消费者混淆主品牌。为避免他人恶意抢注,企业纷纷先下手为强,注册大量防御性商标。
企业大量注册“山寨商标”也有弊端,可能造成商标资源的浪费、增加企业负担。企业注册的商标如果不使用,就会形成“僵尸商标”。赵占领认为,短期内,注册“山寨商标”对资金雄厚的大企业而言是现实选择。对于一般公司而言,可以多注意市场动向与竞争品牌的动态,如果发现有仿冒风险,再透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而有的“山寨商标”是企业的防御性商标,有的属于恶意抢注。对此,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从严从快审理大规模恶意抢注商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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