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0〕291号

人民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现就你行征信中心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收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变更登记、异议登记费

  二、免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征信查询服务费包括查询企业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服务费

  三、上述措施,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2月28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与我们联系(400-772-9976)。核实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删除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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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LeeLawyer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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