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肖某、宇X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宇X贸易”)与网X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网X公司”)之间存在网络服务合同关系。肖某、宇X贸易向网X公司支付服务费用,网X公司为肖某、宇X贸易提供VIP电子邮箱服务。
2014年10月,肖某、宇X贸易与国外客户进行商品交易,交易过程中主要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沟通与协商。肖某、宇X贸易依约发货后一直未收到货款,于是就货款支付问题向国外客户多次进行催促。国外客户回邮件表示其将付款凭证附在附件中,以此证明款项已从其账户付出,肖某将很快收到。但肖某仍迟迟未收到货款,并从双方邮件蛛丝马迹中发现有黑客入侵且通过邮箱进行了双重假冒、篡改支付账户并拦截国外客户要求确认账户的信息,造成约400万元资金损失。肖某、宇X贸易认为由于网X公司违约保留安全措施、发生邮箱被入侵并收发虚假邮件、导致其国外客户错误付款发生约400万元资金损失,遂将网X公司诉至法院。由于肖某、宇X贸易的请求和理由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
1、本案涉及高科技犯罪与国外客户,在证据收集方面存在困难。
虽然肖某、宇X贸易与国外客户在事后电话沟通中意识到其电子邮箱可能被黑客入侵,但并无科技手段证实黑客入侵情况,亦无法要求国外客户出庭对其邮箱曾被盗用的情况进行说明或者提供法院认可的有效证明,而其自身亦未在国外客户提供付款凭证时及时发现异常并在邮件中提出异议。此种情况下,作为原告的肖某、宇X贸易处于举证困难的不利境地。而缺乏证据证实,是导致法院对原告主张不予采纳的关键。
2、合同条款对原告维权不利
网X公司提供的《VIP收费邮箱服务条款》是格式条款 ,该条款并无就网X公司需主动向肖某、宇X贸易提供何种具体的账户安全保护措施作出明确约定,同时《VIP收费邮箱服务条款》约定: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将得到一个密码和账号。用户应对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如果用户未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而对用户、网X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用户将负全部责任。网X公司对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本服务条款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法律法规或政府指令的变更,因网络服务特性而特有的原因,例如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故障、计算机或互联网相关技术缺陷、互联网覆盖范围限制、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因素,及其他合法范围内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该合同条款约定下,原告需对邮箱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而被告具有诸多免责情形;同时被告无需就其“是否已提供足够的账户安全保护措施”进行举证。可见,一份缺乏权益保障力度的合同,往往使维权之路处处受到掣肘。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将不利于主张权利与追究责任。
法律提示:
1、网络平台的经营者采用点击合同文本确认的方式与用户达成服务协议,亦是订立合同的一种形式。对于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格式条款,只要合同的约定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免除义务人的责任、加重权利人的责任、排除权利人的主要权利等法律禁止的内容,该格式条款法律效力应予确认。建议在签署网络合同或者其他格式条款前仔细阅读条款、充分知悉其中的法律风险与免责事由(对于对方反复强调减免法律责任的部分,往往是易发生责任/事故/纠纷/损失之处,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以便做到心中有数、随机应对,切忌随意点击确认或签署。
2、在使用电子邮箱沟通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妥,应及时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异议,此时的邮件异议亦可以成为邮件证据链条的有效组成、侧面证实邮件存在被黑客入侵的异常情况。
3、由于国际贸易对电子邮件的依赖性高,外贸公司无疑是网络攻击中受灾最严重的领域之一,若业务往来中涉及汇款交易、账户等关键资料时,不论新老客户,最好事前当面沟通或者通过视频、电话、传真等确认。同时,电脑要安装必要的防护措施,让黑客无法轻易入侵,以及经常定期检查企业邮箱,及时修改邮件管理密码。如发现黑客入侵,应立即报警,以便保存证据。
本文系法派法律团队李少敏律师原创,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与网站。违者必究。李少敏,律师,同济大学法律硕士(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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