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启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非税收入票据专用章的通知
药监综〔2019〕46号
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工作进展和《财政部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9〕26号)有关要求,我局自2019年6月1日起,启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非税收入票据专用章”。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应印章同时废止。
附件 启用印章式样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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